本帖最后由 老都 于 2015-4-25 11:36 編輯
我市電動自行車免費辦牌工作全面啟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隨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我市電動自行車免費辦牌工作4月27日全面啟動,持有電動車的車主可在交通大道交警三大隊車輛管理中隊(老車管所)和漢東樓社區(qū)齊星會館后院免費辦理上牌手續(xù)。
辦理電動車車牌須持有以下資料:
1、車主身份證復印件二份(正反兩面復。,需查看原件;
2、車輛合格證及購車發(fā)票(無合格證、發(fā)票的需所在社區(qū)或村委會、單位開具證明并載明車輛顏色及車架號碼);
3、車輛照片2張(需提供車輛規(guī)范合格的照片二張);
4、車架號拓印膜。
5、電動自行車保險單。
“國標”電動自行車保險費103元/臺。其中投保第三者責任險53元,若發(fā)生事故賠付責任限額5萬元;車上人員責任險50元,賠付責任限額意外傷殘1萬元,意外醫(yī)療1000元。超標電動自行車保險費166元/臺。其中投保第三者責任險116元,若發(fā)生事故賠付責任限額10萬元;車上人員責任險50元,賠付責任限額意外傷殘1萬元,意外醫(yī)療費1000元。
國標電動自行車:是指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電動車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GB17761)的技術指數標準,包括最大設計時速小于20公里、整車質量(重量)小于40公斤、電動機額定連續(xù)輸出功率小于24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48伏、前后輪中心軸距小于1200mm的且具備人力騎行功能的電驅動兩輪車輛。
超標電動自行車:是指超過電動自行車技術指數標準的屬超標電動自行車。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行登記管理,核發(fā)登記證和長期號牌(綠牌),納入非機動車管理范疇。對超標電動自行車納入機動車范疇管理,上路行駛駕駛人須持有摩托車駕駛證(準駕車型F、E、D)。依據隨政發(fā)【2014】29號文件精神,凡2015年4月30日前購買的核發(fā)有效期為3年的臨時過渡號牌(黃牌),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凡2015年4月30日以后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不予辦理登記手續(xù),并禁止其上路行駛。
辦牌流程:
(1)提供資料(車主身份證復印件2張、車輛合格證及購車發(fā)票)——
(2)購買保險——
(3)填寫辦牌申請表——
(4)照相、拓印車架號——
(5)領取號牌、證(15天后到交警三大隊車管中隊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領。。
此次電動自行車免費辦牌辦證活動是隨州市人民政府的一項惠民措施,有利于實現我市對電動自行車的有序管理,有利于減少因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引發(fā)的矛盾糾紛,確保社會穩(wěn)定,有利于維護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和駕駛人的合法權利。 |